霹靂州亂局 之 短片一覽

州議會之亂



州議長被拖出議會,only in Malaysia



國陣議員在議會大聲罵髒話

Hi Friend, are you black today ?


1 Black Malaysia, are you black today ??

Changeling, really hope that will happen in Malaysia

I posted @ a forum yesterday, so I now juz copy & paste. (lazy re-edit)


上次跟大家提過《Changeling》這部電影,在這裡跟大家分享一下劇情,如有雷同,純屬"意外"。

請自備飲料和爆米花。

這是發生在20~30年代美國的真人真事。

Christine 是個單親媽媽,擁有一個叫Walter兒子,9嵗。Christine在美國Los Angeles的一家公司擔任通訊管理員。

一天,她回到家,剛到家門就喊著兒子的名字(相信一些母親也有這樣的經歷)。。。

可是沒人回應,進到客廳沒看到兒子,她到廚房去找——不在,打開冰箱看看,做給兒子吃的三文治還在,去兒子房間看看——不在!

寶貝兒子不在家!

她趕緊到外面問鄰居,在附近一帶去找,結果一無所獲。最後肯定了一件事——兒子失蹤了!

傷心了一會兒,她打電話去報警。。。

“對不起,由於失蹤不足24小時,因此我們不能採取行動。”

“可是我非常肯定他失蹤了!”

“每個父母都這麽說的,太太,或者明天一早他就會自動現身了。”

“但是……”

“希望你能明白,太太,我們警方沒有足夠的資源來尋找每個離家出走的孩子。”


兩個星期后

在一所教堂内

牧師Gustav發表了演説:

“這兩個星期以來,我們通過電台、報章上被告知,警方是多麽的盡心盡力,去尋找Christine的兒子Walter。

這或許是真的。

但衆所周知,一個暴力、貪污、無能的警方,在這種情況之下,我深感懷疑。

每一天,新的屍體被發現在城市的角落

每一天,市民的需求被擺到一旁,取而代之的是貪心的個人利益

每一天,這個城市沉沒在害怕、恫嚇和貪污的環境中

曾經這裡是人間天堂,現在卻淪爲人民保姆爲所欲爲的場所,執法者成了法律操縱者!


由於人民不滿的聲音越來越強烈,警方終于認真看待此事。

五個月后

在某個小鎮,他們發現了一個類似Walter的小男孩,於是乎就把他帶到城市,好讓他和母親團圓。

在火車站的月台

一群記者圍著警方代表,聼著他述説著警方留了多少汗水來尋找著小男孩,一邊跟著他,帶著Christine,等待火車的到來。

火車來了,下來的是一個Christine從沒見過的小男孩。

站在一旁的警察看到了她面上的疑惑,就說可能分開了幾個月,加上孩子處於成長期變化很大,所以才這樣。

帶著疑惑,Christine很乖很聽話的接受了警察的勸告,還讓記者拍下她跟“孩子”的合照。


爲了證明這小男孩不是她兒子,她量了他的高度——足足矮三寸!

她帶這小男孩到學校,小男孩不記得自己的班級任老師,忘記了自己的座位,老師很肯定說:“這不是Walter。”

她帶小男孩到熟悉的診療所,醫生也很肯定地說這小男孩不是Walter。

Christine打電話到警察局投訴,換來的是一位心理醫生,用了種種牽強的理由,要Christine相信這個小男孩就是她自己的兒子。

Christine不甘心,也害怕時間過得越久,孩子Walter會越危險。

她一而再,再而三的打電話到警察局投訴,求情,警察就是不理會。


沒辦法之下,她聽取了牧師Gustav的意見,召開記者會,將事情公諸於世,並公開了班級任和醫生的信件,以此證明她並非無的放矢。

民衆聼了Christine的告白后,走上了街頭示威,以此來表示對警察的不滿。


最後警察忍不住了,爲了不讓事情閙大,爲了掩飾自己的錯誤,警察派了人接Christine到警察局。

到了警察局,警察帶著Christine從後門走了進去。

警察局内,隊長Jones大聲質問Christine爲何要把事情閙大,並帶給了警方各種麻煩。

隊長還問,如果那小男孩不是她的孩子,那爲什麽他會稱呼她母親?爲什麽要説謊?小孩子又怎麽懂得説謊?

(事實上,警方用了某些手段,來讓那小男孩認Christine作母親。)

然後,隊長問Christine:“你到底是不是在説謊?”

Christine當然否認。

最後,隊長再次問Christine:“你還是認爲那不是你的孩子?”

Christine說,對,我就是那麽認爲。

隊長做了個手勢,幾個人走了進來,強行拉Christine走,帶她到精神病院去!

“兒子都找回來了,卻還在投訴說兒子還沒找到,不是精神病是什麽?”


精神病院内,Christine遇到了很多擁有類似經歷的女子。

一個警察的妻子,天天對她拳打腳踢,她到處投訴,然後呢?就被関到這裡。

還有一個,哥哥被警察打斷手,她企圖告訴記者,然後呢?就被帶到這裡。

一個妓女,被鏢客毒打,報警后才知道他是警察,然後呢?就被帶到這裡。

還有很多很多,有些甚至承受不了打擊——瘋了!

Christine企圖告訴醫生、護士,他們卻當她精神病不理她。(事實上被收買了)



畫面轉到一個鄉區

警探Ybarra找到了15嵗的偷渡者Sanford,打算送他回去加拿大。

誰知道揭發了一個驚人的命案。

在美國收留Sanford的是他表哥Gordon,Gordon和Sanford先後拐帶了多達20名小男孩,運到家中后就殺害!

警探Ybarra拿出了多張失蹤男孩的照片要他檢定,后,Ybarra發現其中包括了Christine的兒子Walter!!

警探Ybarra之後帶了兩個人手,要Sanford帶他們到埋尸的地方。

回到鄉區,果然挖出了多具小孩的骨頭,證明Sanford的話屬實。


沒多久,這起命案成了各大報章頭條,其中最引人注目的是死者可能包括了Christine的兒子Walter。

牧師Gustav知道消息后趕緊帶人到精神病院,要求放人,隨行的還有律師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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漏了一部分:

新任Los Angeles警長上任后,成立了一個“槍隊”,可以不經法律判決就能槍殺匪徒。而事實上,警長利用了這特權暗中做了很多部件的光的事,包括槍殺政敵。當時整個Los Angeles的人民都活在恐懼中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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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庭外

上千人高舉牌子、布條,要求法庭還他們一個廉潔公正的警察部隊。

法庭内

控方律師:“Christine有跟你說過那小男孩不是她兒子,對吧?”

隊長Jones:“是的,她有提過。” (倒誠實的很)

控方律師:“通過多方面的證據顯示,證明Christine是正確的。那,是什麽使到你送她去精神病院呢?”

隊長:“不論那男孩是否她兒子,跟這決定無關。事實是,她近來行動怪異,她經常的表現出冷漠、無情和毫無情感,尤其是面對那男孩的時候,還有就是跟我對話的時候。”

“就因爲她干擾式的行爲,所以我提交她到精神病院去。”

控方律師:“就這麽簡單?你彈動一下手指,一位無辜的婦女就被抛到精神病院!!”

“那麽,每個住在這裡家庭都嚴重的受到威脅。一位警察隊長只凴著他自己的職權,可以帶一位女士到他辦公室,五分鐘后,就被抛到精神病院去!”

(説到這裡全法庭的人都給予掌聲和歡呼,本人也很喜歡這幾句話。)

“這裡的重點是,Christine女士的監禁是無許可證(warrant)的。”

“我手上有幾份關於精神病宣誓文件,隊長,麻煩你看看是誰簽的名?”

隊長:“是我簽的。”

控方律師:“一位女士,在沒有許可證的情況下被抛到精神病院,而許可證也根本不存在。”

“而最後當許可證打印出來后,也不需要簽名,或者帶到法庭,因爲她已經在精神病院!”

“我說的對嗎,隊長?”

隊長:“技術上來說,是的。在非常時期我們需要採取非常的手段。”

(中間跳過一些對白,懶惰)

控方律師:“一個小男孩可能擁有生存的機會,但你卻白白浪費了寶貴的光陰,就因爲你想否認你做錯了事!”

“而最後,我們都知道,Walter這位小男孩,跟另外的19個孩子,在Wineville(也就是上面提到的小村)被殘酷的殺害了。”

“我說的對嗎,隊長?”

隊長:“是的。”

控方律師:“我沒其他問題了,法官。”



畫面轉到火車站…………

警長對著記者說:“經過不懈的努力,我們終于找到了這位冒充Walter男孩的真正母親。”

“各位先生女士,讓我來介紹……bla bla bla...”

忽然小男孩冒出一句:“這不是我的錯,是警察!他們說我是Walter,但不是我!不是我的主意!”

警長趕緊插口:“是的,去怪警察吧,把你自己的錯誤都怪在警察頭上,反正最近我們也見過不少這類事情了,對嗎?”

“保重啊,祝你們一路順風!好了,今天就到此爲止。”



回到法庭

判決:

Jones隊長永久停職。

殺人犯Gordon面對死刑。

最後,爲了挽回公衆對警察的信心,現任警長被更換,連帶他的“槍隊”也被解散。



數年后,他們找到了一個被殺人犯軟禁並逃了出來的小男孩。据他說當時Walter和另一個男孩一起跑了出來,但過後失散了。

Christine也沒放棄繼續尋找她的兒子,因爲從那個逃出來的男孩身上,她看到了希望。



—— 完 ——

(兩個小時的電影被我縮成這樣。。。 )

題外話:

死犯行刑(吊頸)的時候,要走十三步才走到台上,不知是否這原因,西方人都不喜歡13這數字,說是不吉利的。